今年八月二十三日,是我們滿二週年日子!
什麼二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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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分發工作滿二週年啦!

日子真的過的好快,從畢業至今竟也六百多個日子過去,
很多人問我喜歡這個工作嗎?
老實說,很多時候,心裡真的會很煩~
特別是面對那些無解的答案,
這世上有太多真相要當事人自己心裡才明白,
有沒有做,只有上帝、神明看到,
我所能做的,只有努力收集能找得到的證據。
然而,卻常無功而返,
好恨自己沒有柯南、金田一的推理能力,
好氣自己沒有亞森羅蘋的聰明才智,
好怨自己沒有一身交際手腕可以指揮警察~

許多時刻,覺得自己日復一日做著重複的事--開庭、結案
「我」的價值在哪裡?
想的到的方法沒有適當工具、資源可配合,
不會的事物又如小學生讀原文書~
於是,脾氣越來越差,耐心越來越少~

偶爾,當事人一個感謝眼神,
我就可以得到好大好大的安慰,
終於明白,這就是我選擇這份工作的初衷~
我沒有忘記,公平正義藏在人心,
我沒有喪失,法律人該有的一點點良心。
看到當事人因為我,紛爭可以獲得解決,
我想,這就是我的價值吧!

不求辦大案,不求人出名,
但求無羞於天、無愧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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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kie3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