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承辦的案子
接到高檢署沒意見發回的處分書
真的很開心!

想當初從一張薄薄的檢舉信函開始
為了蒐集證據
只好秉持HERO精神 「微服出巡」
也因此逼的被告不得不承認犯行!
親自前往犯罪地搜查
自己找到關鍵證據
查了兩年多 卷宗也從一張薄紙變得厚厚一疊
過去的辛苦總算沒有白費~

我知道這樣親力親為還是值得的
我知道這樣用心追尋正義
上天還是會看到的!
有了這一點點激勵
總算在煩悶的工作中有些成就感
讓我更有勇氣追尋HERO精神!
啊~真是值得高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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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kie3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