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天內同時收到兩封信------
一個是家有毒蟲的父親
因為孩子吸毒、敗光家裡財產
懇求我們儘快讓他入獄
且請求刑期長一些 讓家人可以脫離這樣的負擔

一個是單親母親
因為在KTV臨檢時 被驗出尿液有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不斷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吸毒
懇求我不要將她送去觀察勒戒 否則小孩會沒有媽媽~~

同案的犯罪行為 完全不同的心境
在這一行做久了
尤其每到送觀察勒戒、執行刑期時刻
總會有人搬出父母年邁、孩子幼小等理由拒絕入獄
甚至還有人說出父母病危 時日不長等語
從剛開始的同情 到現在漸漸無視這些理由
我總覺得 如果當真孝順、疼愛妻兒
何以讓自己吸毒而陷入此不復絕境?
這樣的父母 如何為子女榜樣?
所以這些再也不足以構成延緩入獄理由~

有時些被告表現出一副真的無辜的樣子
讓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說詞
但就算我想同情
法律規定了必須觀察勒戒  我也無能為力! 
 
每次收到家屬信件 拜託我們司法單位讓其家人入獄
這樣的內容  總是會讓我的心糾結一下
是什樣的人 讓家屬如此痛苦不堪
得借助司法力量 讓這樣的家屬離開家中?
而我們 又能做些什麼??
判刑刑度是由法官所決定
我們所能做的 就是具體求刑
提供一個刑度供法官參考
有些犯案累累被告 經判決可易科罰金
最後罰金往往又是家人所代繳
這樣 到底懲罰了誰?
犯罪的人得不到懲罰 又繼續造成家屬負擔
這難道是法律的真義?

司法工作背負了許多人的期待
一個案子背後可能有千百種不同情景
同樣的犯行 同樣的處理模式
或許看似公平 實際上卻無法實現真正的正義
我們擁有著國家、人民賦予的權力
而這樣的權力 該如何使用 
才能真正達到被賦予權力的真義?

或許  我沒有能力改變這個社會
但是如果我們多留一分心
或許可以解救一個家庭?

司法工作講求「情、理、法」
如果只是重視法條操作
那將成為法匠、酷吏
而這工作最難之處
就在如何兼顧情與理

如果 我可以理性一點
一切照表抄課
不要投入太多自己感情
或許 工作會輕鬆愉快許多
但是 沒有了感情、沒有了責任感
這份工作還有意義嗎?

工作最大的成就感
不在於抓了多少犯人、判了多少年
而在於被告能誠心悔過 讓社會少一個危害
對方還會誠心感激我們
而在於還給無辜著一個清白 
實現一點點正義~
但願渺小的我
能不負這樣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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